邀請您參加由黃榮芳 講座教授與許清閔 教授以及許多位專業老師組成堅強的教育訓練團隊,歡迎參加教育訓練,一起成為國家的人才。
NEW 114 年局部排氣裝置設計之專業人員教育訓練 招生簡章
訓練目的 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及「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分別自112年7月1日、114年7月1日及116年7月1日起,雇主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時,應指派或委託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設計,製作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報告書,並於設置完成後完成原始性能報告書。為持續推動我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之源頭管理制度,培育工業通風專業人才,爰辦理本次訓練班。
參訓資格 (符合其中之一的資格即可) 一、下列執業技師之一:水利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職業衛生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工業安全技師、冷凍空調技師、環境工程技師、航空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僱用之前項所定技師之一。 三、事業單位僱用領有第一項所定技師之證書,並具工業通風、冷凍空調、環境工程、風管工程、職業衛生或工業生產等相關實務經驗三年以上。 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科系畢業,並具五年以上工業通風、冷凍空調、環境工程、風管工程之設計實務工作經驗。
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訓練日期:8月1日(五) ~ 8月23日(六) (詳見課程表),辦理地點為台中富山世貿大樓9樓。2天工廠實習另至工廠辦理,日期為8月25日(一) ~ 8 月29日(五) 擇兩天辦理。 二、考試日期:學科為9月20日(六);術科為9月21日(日)。補考日期:學科為10月18日(六);術科為10月19日(日),辦理地點均為台中富山世貿大樓。 三、設計報告繳交日期:9月20日(六)。補繳日期:10月18日(六)。繳交規範及方式,請參照「第捌項考試及通過規範」的「第三點」。
工業通風_局部排氣裝置設計相關資料下載
發佈留言